洪涝灾害导致的饮用水问题主要表现在致病微生物污染、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和有毒化学物质污染三个方面。洪涝灾害发生后,应尽快开展灾区饮水状况快速评估和饮用水水质监测,根据评估情况和水质监测结果指导开展灾区饮水工作。 那么本章和大家介绍关于洪涝灾害后饮用水问题需要做的工作。 一、洪涝灾害发生后,先开展灾区饮水状况快速评估。 1.水源污染风险:对水源周边化工厂或储存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仓库的布设情况及其化学品种类等情况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设定针对性监测指标;对水源附近的人畜粪便、垃圾和动物尸体等情况进行排查,评估水源是否已被污染或存在污染风险,如启用临时水源,则需要对水源地点、供水构筑物情况、潜在污染源及周边环境等情况进行评估。 2.水质处理风险:对供水单位的净水工艺以及运行情况和供水构筑物等设施进行评估。 3.二次污染风险:对供水管网的破坏或污染情况以及是否与污水管或化粪池相通等情况进行评估,对饮用水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情况进行评估。 对原有水源状况进行评估后,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点。对于被淹没了的水井或供水构筑物应停止供水,待水退后经彻底清洗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供水。 二、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 1.监测范围:灾区生活饮用水,包括集中式供水的出厂水、末梢水和分散式供水。在中小学校开学前,应对学校饮用水状况进行调查和水质在线监测。 2.检验项目:包括色度、臭与味、浑浊度、pH、氨氮、余氯(或二氧化氯)、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以及有关风险指标(根据当地水质情况和可能污染物来源确定)。其中浑浊度和余氯(或二氧化氯)两项每日每批处理水均测定,以便指导水处理措施的进行。 3.检验方法: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50-2006)进行采样及检验。可采用现场便携式快速检验设备检验,不能使用现场快速检验的水质指标或现场检测出现超标的指标应送实验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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