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水中的杂质包括水面的漂浮物、水中的悬浮物、沉于底部的可沉物及溶解于水中的固体物质。按照危害特征,工业污水中的污染物可分为漂浮物、悬浮固体、石油类、好氧有机物、难降解有机物、植物营养物质、重金属、酸碱、放射性污染物、病原体、热污染等。 污水中的无机漂浮物或悬浮物主要指在污水中呈漂浮或悬浮状态的砾石、泥沙、粉尘铁屑类金属残粒等颗粒状或片状物质,大部分来自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冲洗地面水及洗煤、选矿、冶金等工业废水。无机漂浮物或悬浮物本身一般无毒,但其可以吸附有机毒物、重金属等形成危害更大的复合污染物。无机悬浮物含量较高的污水进入处理厂后,会加重沉淀池和沉沙池的负担,甚至造成淤积,减少池体有效容积和影响处理效果。 污水中的有机校服物和悬浮物主要指在污水中呈漂浮或悬浮状态的纤维、塑料制品、树枝木块、纸制品等长条状和块状物质,大部分来自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和冲洗地面水等。这些杂物进入污水处理厂后,将会对污水处理系统的各种设备(如泵、表曝机、管道、流量计、吸刮泥机等)的正常运转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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