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法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的浊度。 2、试剂应为分析纯,浊度仪零点调整用零浊度水。 3、当测定色度较大的水样时,要用慢速定量滤纸或孔径为2-5μm的玻璃砂芯漏斗过滤水样,然后测定该过滤后水样的浊度,再从未经过滤的水样的浊度值中减去过滤后水样的浊度值,即为被测水样的浊度。 4、采集来的水样应立即测定,最多不要超过24h。 5、样瓶必须清洗干净,避免擦伤留下划痕。用洗涤剂清洗样瓶内外后用蒸馏水反复漂洗,在无尘干燥箱内干燥。如使用的时间较长,用稀盐酸侵泡两小时后用蒸馏水反复漂洗。拿取样瓶时只能拿瓶体上半部分,避免指印进入光路。 6、采样后要及时测量,避免温度变化及颗粒沉降引起的测量结果不准确。 7、水样必须充分混匀,避免沉降及较大颗粒的影响。应去除样瓶中的气泡。测量温度较低的水样时,样瓶瓶体会发生冷凝水滴,因此测量前必须使水样的温度结近室温,然后再擦干净瓶体的水迹。 8、测量时不仅要考虑样瓶的清洁及取样的正确性,同时应保证测量位置的一致性。瓶体的刻度线应与试样座定位线对齐,并盖上遮光盖,避免杂散光影响。测量时由于颗粒物质的漂动,显示数值会出现来回变化,可以稍等一段时间,数值稳定下来再读数。如果水样中的气泡或悬浮杂质过多,可能出现数据一直不稳定,读数应取中间值(即最大显示值和最小显示值的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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