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污泥法根据运行操作方式、原水流入方式或装置使用形式等而有种种不同的变化,但基本应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在曝气池内,混入废水(废水处理)中的有机物能在微生物作用下进行好氧分解; 已增殖的微生物絮体(活性污泥)能在二次沉淀池沉降分离。 (1)活性污泥法设计运行主要参数有:①BOD-SS负荷;②回流污泥;③供氧量。 ①BOD-SS负荷 在活性污泥法中,曝气池内每公斤活性污泥单位时间负担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公斤数,称为BOD-SS负荷(kgBOD/kgSS.d),是操作上的重要参数。BOD-SS负荷对活性污泥的沉降性、处理水质等有很大影响,因此,活性污泥装置的运行管理实质上就是要将BOD-SS负荷保持在适当的程度。 经验证明,当BOD-SS负荷保持在0.3以下时,污泥的沉降性良好,可以获得洁净的处理水,但 BOD-SS负荷超过0.5时,活性污泥的沉降性就容易恶化。 要想保持低的BOD-SS负荷,就必须使MLSS保持高浓度。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当MLSS浓度高时,需氧量将会增大,而且,二次沉淀池的污泥界面也会上升。 ②回流污泥量 污泥回流是保持曝气池内MLSS浓度而采取的一项措施,即通过泵将二次沉淀池内沉降浓缩的活性污泥重新送回曝气池。曝气池内的MLSS取决于污泥的回流量,当回流污泥的浓度一定时,回流量越多,MLSS浓度越高。另外,当回流量采用和废水流入量的比表示时称为回流比,所谓100%的回流比,就是指返回了与废水量相同的污泥。 当曝气池的流入水量增加时,活性污泥就会流入二次沉淀池,在二次沉淀池内蓄积,造成污泥界面上升。而且,当废水流入量增加时,二次沉淀池的水面积负荷也会增加,导致污泥与处理水同时流出。为避免这些现象,需要将污泥回流量再进一步提高。对于小容量的处理装置,污泥回流量不能太高,太高会增加曝气池流入二次沉淀池的水量,影响污泥的沉降。 ③供氧量 好氧生物处理单元的处理能力受到氧气供应量的限制。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曝气池的溶解氧量(溶解氧仪)应保持在1mg/L以上。曝气池内耗氧率在进水口附近快,在出水口附近慢。 因此,通常很难在曝气池的各个部分保持均匀的溶解氧。比较实用的管理标准是将进水口附近的溶解氧量(溶解氧仪)控制在0.5mg/L,将出水口附近的溶解氧量控制在3-4mg/L。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扩散曝气还是表面曝气,其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供氧,还要将活性污泥与废水混合,防止污泥在曝气池中沉积。 近几年,节能为目的,在曝气池内,利用溶解氧(溶解氧仪)量来调节风机的运转台数,但必须维持能使搅拌混合充分进行的低空气吹入量。表面曝气一般是通过调整水位来控制供氧量的,在搅拌混合时也要作同样的考虑。 另外,负荷低时,会加速硝化作用,降低处理水的pH值,造成二沉池污泥上浮现象。此时应尽量降低曝气池内的溶解氧浓度。为防止酸碱度(PH计)降低,污泥上浮,也可采用间歇曝气,以及利用反硝化反应分解硝酸盐。此时,处理后的水质会有所改善。但是,在使用扩散曝气时,必须注意防止扩散器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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